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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学院多媒体及多功能教室管理及使用规定

发布时间:2017-03-23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为加强教室内电教设备的管理、方便教师使用、保证教学的正常进行,在执行教室管理的有关规定基础上,特殊规定如下:

1、多媒体及多功能教室的使用批准权在两系的系主任,技术支持和设备维护以及控制柜用户钥匙出借由教室管理员负责;

2、使用者须严格遵守各种设备的操作规程,不得随意拆卸和移动教室设备,有特殊需要时,请在课前与技术管理人员取得联系;

3、控制台上计算机的有关参数是按大部分教师的需要而设置的,教师若有特殊需要更改设置时,必须在本堂课结束时将计算机的设置参数复原,若未恢复其原参数,影响正常教学,将追究当事者责任;

4、由于控制台上计算机的存储容量有限,教师需要装载电子教案时,只限装载在两周内上课需要的电子教案(要求在上课前两天装载好),装载新的教案时要及时删除旧的教案,全部课程结束时,要及时删除自己的教案,以免影响他人使用;

5、学生不得利用多媒体教室的设备复制教师的电子教案;

6、非正常教学安排需借用多媒体教室,应经系主任签字同意,方可借用。为了保证正常教学秩序,周一~周五(不包括周五晚上)一般不安排正常教学之外借用;

7、学生举办各种讲座等活动需借用多媒体教室,应由学生干部在借用申请上签字,经系主任签字同意后方可借用,使用的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各种设备的操作规程,或由教师到场操作设备;

8、多媒体或多功能教室使用完毕,应立即将教室设备及环境复原,归还控制柜钥匙,经教室管理员检查合格后方可离去;

9、其它有关教室管理的条款均适用于多媒体及多功能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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