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机构
根据学校文件成立2019年接收推免、综合考核选拔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学院接收推免、综合考核选拔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和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
组长:王希俊 赵小平
副组长:石磊 张金学
成员:朱力、郑伯红、李博、戴端、毛寒、蒋烨、萧沁、李哲、王小青、余超
秘书: 杨萧鸿
二、接收计划
学校下拨硕士推免生接收计划:45名。
学校下拨接收综合选拔指导性计划:10名。综合考核选拔计划包含在硕士生招生总计划之内(接收专业学位人数原则上不低于计划的60%)
三、报考条件:
(一)推荐免试硕士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高校2019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取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
3.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申请参加我校综合考核选拔的学生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法纪处分,身心健康;
2.综合素质高,具备良好的硕士研究生培养潜质,学风端正;
3.就读于42所“双一流”建设高校(见附件)的2019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4.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参加全国硕士生招生统一考试。
四、复试时间及地点安排:
1.复试时间:2018年9月29日下午13:30——17:30,各专业复试统一在新校区艺术楼举行。
已经在网上报名并获得我校审核的学生,学院会逐一电话通知,请接到通知的学生来校参加复试。
2.复试地点:新校区艺术楼215和专业教室。
3.具体安排:9月29日下午13:30——14:00 审核材料,领取并填写《复试情况表》(艺术楼215)
9月29日下午14:00——17:30 分学科面试。(各学科具体面试教室见现场宣传栏)
五、复试录取基本要求:
1.复试着重考察学生科研创新潜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全面考察思想政治素质、对学科的认识、对专业知识的掌握、外语水平、心理健康等多方面综合素质。
2.复试内容为:专业课测试(面试,300分)、外语能力测试(采取听说交流的形式进行面试,100分)、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面试,100分)。每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0分钟。同一学科专业(研究方向)不同批次的复试标准保持统一。复试总成绩为以上三项成绩之和。每批次拟录取名单按复试总成绩高低排序决定,并确定拟录取专业和导师。推免拟录取考生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待录取后,录取专业和导师将无法更改。推免和综合选拔2019年3月不再复试。
六、接收工作安排
(一)推免工作
1.2018年9月22日开始登陆“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注册及个人信息录入,2018年9月28日-10月25日完成网上志愿填报、以及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上述时间要求若与国家文件要求不一致,则以国家文件为准!)
推免生如报考我校最好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第1天网上报名,学院尽快组织复试,并尽快向复试合格的学生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应在24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待录取,否则视为放弃。
已参加我校夏令营提前面试通过者必须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第1天网上报名,学院会尽快按报名时间先后顺序发出待录取通知(额满为止)。考生应在24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待录取,否则视为放弃。
2.我校分批次审核申请信息,本着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择优选拔,额满为止。在生源充足的情况下,优先审核全国一流大学或所学专业为全国一流学科或在本科阶段已经做出突出科研成果的学生,择优选拔。
3.最后确认拟录取及中间过程必须在国家“推免服务系统”进行互动。学院向复试合格的学生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应在24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待录取,否则视为放弃。确认待录取后,即为我校拟录取推荐免试硕士生。学院待推免接收工作全部结束后将《复试情况表》复印件交研招办,原件由学院保存3年
(二)综合选拨工作
1.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向我校提交网上报名申请和线下联系学院提交纸质申请材料;网上申请时间:2018年9月15日-9月24日,申请网址:http://yjszsgl.csu.edu.cn/zsgl/tmsgl。参加综合考核选拔的学生,报考时的申请类型在网报时只能选择填写“综合选拔”。
2.网上报名结束,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研招办”)组织学院对网上报名申请名单进行资格审核,在生源充足的情况下,优先选拔本科阶段已经做出突出科研成果的学生;
3.学院网上公布综合考核选拔方案,并通知资格审核通过者参加综合考核;
4.学院组织进行综合考核,拟通过者名单根据下达计划按面试总成绩高低排序决定,公示考核合格名单;
5.学院向考生告知考核结果,于10月15日之前通过学校研招系统完成对面试合格考生的“拟通过”操作;并将合格者汇总名单及面试情况表报送校研招办;校研招办审核,确定全校合格名单,并在研究生院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七、学生面试时应携带以下证件和材料:
1.综合选拨学生网上提交申请后,下载打印《申请表》一份,不需加盖公章。
2.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本人学生证
3.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一份,并由所在学校或院系的教务部门加盖公章;
4.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一份,并由所在学校或院系的教务部门加盖公章(原件在复试时出具);
5.有学术成果(包括公开发表论文、出版著作、获得专利、获得学术科技奖项、承担课题或者其他具有学术水平的工作成果)者,提供由所在学校或院系的教务部门加盖公章的学术成果复印件一份(原件在复试时出具);
6.有获得各类荣誉、表彰、奖励证书者,提供由所在学校或院系教务部门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原件在复试时出具)。
7.设计类、美术类专业面试时学生可带作品集。
八、奖助学金
1.我校录取的硕士推免生第一学年均享受学业奖学金。第二、三学年将根据研究生的学习、科研等情况重新评定奖学金。
2.硕士推免生在享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6000元/生.年)的基础上,学校另增加2000元/生.年的优秀推免硕士生奖学金,与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累计发放。特别优秀的推免生入学后可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3.导师助学金由导师从科研项目助研经费中设立支出。享受导师助学金的研究生,应完成导师规定的助研工作。
学院导师助学金最低标准为:建筑城规类研究生导师助学金资助标准为: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 0.8 万元,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 0.3 万元。艺术类研究生导师助学金资助标准为: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 0.4 万元,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 0.15 万元。
九、其他事项
1.申请人必须保证报名和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虚假报名信息或申请材料,我校将取消拟录取资格。
2.按教育部要求,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将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学生对公示名单如有疑问,应先以书面形式向报考学院提出,学院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学生对学院回复不服的,可向学校研招办或者校纪委提出申诉,研招办电话:0731-88836820;校纪委电话:0731-88879252。
3.因故自愿放弃硕士推免生,须于2019年3月28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向学院和研招办提出。自愿放弃的,则取消推荐免试资格。
4.咨询电话:0731-88660238。邮箱:398718542@qq.com。办公地点:开元游戏大厅网站新校区艺术楼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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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17日